能源界網訊:1月18日,云南宣威市人民政府關于熱水光伏發(fā)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的補充公告。
根據(jù)公告顯示,該項目擬征收土地涉及宣威市熱水鎮(zhèn)陡溝村民委員會、響宗村民委員會,補償標準屬宣威市征收農用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II區(qū)片,按照旱地76.0500萬元/公頃、草地45.6300萬元/公頃、其他農用地76.0500萬元/公頃、未利用地38.0250萬元/公頃進行補償。與原補償標準相比,旱地補償標準增加0.1500萬元/公頃、草地補償標準增加0.0900萬元/公頃、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增加0.1500萬元/公頃、未利用地補償標準增加0.0750萬元/公頃。
具體見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