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水利(水務)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,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(fā)展的意見》精神,認真落實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(yōu)化服務改革的有關要求,現(xiàn)就進一步規(guī)范和加強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的農村水電站,由水利部農村水電與水庫移民司組織評審,水利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委員會審定。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。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辦水電函〔2015〕133號)公布的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評審機構,不再承擔標準化一級評審工作。
二、農村水電站企事業(yè)單位應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自愿申請標準化等級評審。自評得分達一級標準的,經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推薦,可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的評審(申請表見附件)。
三、2018年1月1日后登錄水利部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網(http://slbzh.chhsn.com)進行網上注冊、申報的,我部按新規(guī)定受理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評審的申請,并組織評審。
四、水利部印發(fā)的《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實施辦法(暫行)》(水電〔2013〕379號)和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通知》中有關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